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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安监局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1日 点击数:
  旬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做好当前,特别是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9月20日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安全生产大局稳定,但各类事故仍时有发生,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少数单位和企业盲目乐观、松懈厌战,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潜在隐患十分突出。“十一”黄金周在即,党的“十七大”即将胜利召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严密的管理、更科学的方法、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本乡镇、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集体会诊,找准工作重点、难点和隐患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狠抓隐患治理,严格责任落实。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 9月20日至10月20日,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分自查和督查两个阶段,9月20日至10月7日为企业自查和市、县检查阶段;10月8日至10月20日为省、市督查阶段。为了认真贯彻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检查整治的重点是:突出节日旅游安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采取乡镇、行业自查和县安委会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一名科级领导挂帅,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深入生产一线抓落实,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造册登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人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要采取强制性措施,把隐患排查整改任务落实到领导、到企业、到班组、到人头,并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治,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严查农用运输机械载客现象。交通、海事、交警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政府要联合行动,加大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船舶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停止营运;要强化渡口安全监管,对吕河、构元等重点部位,要实施全天候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2、非煤矿山安全。安监、国土、公安、水利、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县安委办发[2007]7号文件要求,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3、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公安、安监、工商、物资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私自藏匿、滥用、盗窃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认真整改各涉爆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力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吊销有关证照,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公共集聚场所安全。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经贸、供销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重点加强对旅游景点、商场、市场、剧院、宾馆饭店、网吧、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5、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安监、公安、消防、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强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
  6、建筑施工安全。县城建局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特种设备安全。县质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重点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事故。
  8、中小学校安全。县教育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校舍和幼儿园安全进行严格细致的排查,加强对师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9、工贸企业安全。县经贸、乡企、招商等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境内工业、商贸企业、在建重点项目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查隐患、堵漏洞,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
  10、防汛安全工作。县水利局和各乡镇政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境内水库、河流沿岸、防洪渠、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应急预案。
  11、地质灾害和防滑安全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和滑坡重点区域的排查和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区域和滑坡险区群众的搬迁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
  三、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从即日起,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县安委办联系电话:7207670)。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精心组织,确保效果,严禁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届时,县安委办将派出若干督察组深入乡镇和部门进行督察,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严厉追究。各乡镇和县公安、交警、安监、交通、海事、消防、文化旅游、质监、城建、国土资源、水利、教育等12个单位,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于10月8日前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旬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责任编辑:xy_ajj 文章录入: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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