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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安委办关于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作者:安监局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1日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期,县安委办就全面做好当前特别是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又专门下发通知。为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安委会决定,对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28个乡镇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海事、消防、文化旅游、质监、城建、国土资源、水利、农机、经贸、乡企、教育等单位。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旬办发〔2007〕6号)、县政府办《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旬政办发〔2007〕80号)、县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旬安委办发〔2007〕9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旬安委办发〔2007〕18号)的情况。
2、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及主要措施。
3、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以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乡镇、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深入一线,实地查看。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以及乡镇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措施、实际效果,通过抽查企业检验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
3、抓住典型,促进工作。督查组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反馈县安委会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突出的,要责成限期进行整改,并公开通报。
4、交流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向被督查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并向安委办提交书面汇报,由安委办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四、督查分工
本次督查共派出6个督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单位县监察局,成员县安监局、文化旅游局,负责督查城关镇、构元乡、关口镇、棕溪镇及县交通局、公路段、海事局、农机局。
第二组:组长单位县教育局,成员县城建局、公安局,负责督查蜀河镇、兰滩乡、仙河乡、段家河镇及县水利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第三组:组长单位县安监局,成员县水利局、质监局,负责督查庙坪乡、双河镇、红军乡、公馆乡、小河镇及县城建局、经贸局、公安局。
第四组:组长单位县人劳局,成员县总工会、环保局,负责督查桐木乡、仁河口乡、赵湾镇、麻坪镇、甘溪镇及县安监局、文化旅游局。
第五组:组长单位县乡企局,成员县国土局、计划局,负责督查白柳镇、张坪乡、吕河镇、桂花乡及质监局、教育局。
第六组:组长单位县交通局,成员县经贸局、司法局,负责督查神河镇、石门乡、金寨乡、赤岩镇、沙阳乡、铜钱关乡及县乡企局、国土资源局。
五、督查时间
从9月25日开始,10月7日结束,10月8日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汇报会,全体督查组成员参加。
六、有关事项
1、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督查工作,在认真自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督查组各组长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督查工作,要抽调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并解决好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3、各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周密的督查计划,科学安排工作时间,确保督查质量和督查工作安全。
4、全体督查人员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5、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督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10月8日汇报会结束后统一交县安委会办公室。
旬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 送:市安委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档(二)。
为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期,县安委办就全面做好当前特别是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又专门下发通知。为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安委会决定,对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28个乡镇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海事、消防、文化旅游、质监、城建、国土资源、水利、农机、经贸、乡企、教育等单位。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旬办发〔2007〕6号)、县政府办《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旬政办发〔2007〕80号)、县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旬安委办发〔2007〕9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旬安委办发〔2007〕18号)的情况。
2、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及主要措施。
3、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以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乡镇、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深入一线,实地查看。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以及乡镇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措施、实际效果,通过抽查企业检验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
3、抓住典型,促进工作。督查组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反馈县安委会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突出的,要责成限期进行整改,并公开通报。
4、交流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向被督查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并向安委办提交书面汇报,由安委办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四、督查分工
本次督查共派出6个督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单位县监察局,成员县安监局、文化旅游局,负责督查城关镇、构元乡、关口镇、棕溪镇及县交通局、公路段、海事局、农机局。
第二组:组长单位县教育局,成员县城建局、公安局,负责督查蜀河镇、兰滩乡、仙河乡、段家河镇及县水利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第三组:组长单位县安监局,成员县水利局、质监局,负责督查庙坪乡、双河镇、红军乡、公馆乡、小河镇及县城建局、经贸局、公安局。
第四组:组长单位县人劳局,成员县总工会、环保局,负责督查桐木乡、仁河口乡、赵湾镇、麻坪镇、甘溪镇及县安监局、文化旅游局。
第五组:组长单位县乡企局,成员县国土局、计划局,负责督查白柳镇、张坪乡、吕河镇、桂花乡及质监局、教育局。
第六组:组长单位县交通局,成员县经贸局、司法局,负责督查神河镇、石门乡、金寨乡、赤岩镇、沙阳乡、铜钱关乡及县乡企局、国土资源局。
五、督查时间
从9月25日开始,10月7日结束,10月8日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汇报会,全体督查组成员参加。
六、有关事项
1、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督查工作,在认真自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督查组各组长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督查工作,要抽调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并解决好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3、各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周密的督查计划,科学安排工作时间,确保督查质量和督查工作安全。
4、全体督查人员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5、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督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10月8日汇报会结束后统一交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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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 送:市安委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档(二)。
责任编辑:xy_ajj 文章录入: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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