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当前的位置:旬阳安全 >> 文章正文 >> 县政府办关于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县政府办关于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5日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县安监局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的审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公安、交通部门分别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会同公安、质监、交通等部门做好新技术在危险化学品行业中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县公安局承担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承担危险化学品的火灾扑救和参与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等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接收公众上缴的危险化学品,会同交通、质监、安监部门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危险化学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负责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压力管道的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气瓶充装单位气体充装许可证的发放,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四)县环保局承担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环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检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负责认定危险化学品(包括公安部门接受的和其他有关部门收缴的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

(五)县交通局承担危险化学品公路、水上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上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工作,并会同水利、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水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县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七)县工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时查处县镜内无照经营行为,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八)县农业局负责本县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县城建局负责城市燃气的定点审批及日常监管工作。

(十)县邮政局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县经贸、文教、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和帮助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二、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各职能部门要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使用单位,应主动到安监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安监部门应当向环保、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相关资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县安监局备案。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安监局(电话:7207670 7221091)和相关主管部门。

三、法律责任

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违反规定的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〇〇八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责任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人武部。

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旬各单位。

(增发各相关企业)。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4印发

共印40

责任编辑:xy_ajj 文章录入:安监局
主  办:旬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旬阳县信息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xy7207670@163.com 电话:0915-7207670
备案编号:陕ICP备07014494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7.0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