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旬阳县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旬政办发〔2009〕61号)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落实《旬阳县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其它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彻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4月底以前)。
1.各乡镇、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执法行动(5月至9月)。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9月份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深化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针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非法建设行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县安委办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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